1、自用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行区域内航行。
2、群众在我心中,安全在我手中。
3、人为本,法为纲,安全为了奔小康。
4、严禁渔业船舶、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。
5、人人讲安全,家家保平安。
6、公民乘船应当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。
7、严禁疲劳驾驶、超时驾驶、酒后驾驶船舶。
8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方针。
9、时时注意安全,处处预防事故。
10、今日安全投入,明日效益产生。
11、自用船舶准载人数不得超过3人。
12、十次事故九次超载,宁等十渡不抢一渡。
13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乘船。
14、全民重视渡口安全,大家支持渡口建设。
15、逢场赶船别去挤,安全随时记心里。
16、江河更清洁,航行更安全。
17、讲安全,说安全,请你别乘超载船。
18、严禁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状况下航行。
19、预防事故人人监督,保障安全人人有责。
20、人人关注安全,为水上交通平安担一份责任。
21、严禁向船舶外违法排放污染物。
22、严禁在航道、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、种植活动。
23、驾船莫违章,航行保安康。
24、疏忽是事故的温床,马虎是航道的暗礁。
25、全面构建水上交通和谐安全环境。
26、严禁向船舶在非夜航航段夜航。
27、违章造船,危及安全。
28、抢上抢下,超载违章,冒险航行是产生特大事故的前兆。
29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建设平安水上交通。
30、遵章守纪驾船,平平安安团圆。
31、用制度管安全,用责任管人员。
32、你对违章讲人情,事故对你不留情。
33、认真贯彻《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,努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。
34、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航道、港口水域内倾倒泥土、砂石、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。
35、自用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当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自用船舶登记证书。
36、增强交通法规意识,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。
37、维护水上交通秩序,确保交通安全。
38、救生、消防设备随船备用。
39、自觉遵守渡口法规,坚持维护渡运安全。
40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标本兼治、方便群众、依法管理、确保安全的原则。
41、行船摆渡为致富,安全生产必须顾。
42、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的方针。
43、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,请您遵守渡运安全秩序。